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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沙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 四类人群可申报

发表于2013-07-26

四类对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大学生

申报时间 8月12日至9月11日

昨日,长沙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在市住房保障局召开。据悉,全市将正式启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工作。长沙市区(不含望城区)的城市低收入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四类人群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凡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报且经公示、核查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将优先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计划。自主申报登记时间为8月12日至9月11日,登记时点为7月31日。

此次申报登记旨在摸清全市住房保障对象的底数,全面掌握住房保障的预期需求量,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信息数据库。值得注意的是,参加申报登记的家庭(人员)须按要求及时进行自主申报,申报登记家庭按照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登记原则进行申报登记,不得重复申报登记。已享受过住房保障的家庭,不作为本次申报登记对象。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24元/月。

申报登记家庭(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领取《申报登记表》,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也可由就业单位组织集中申报,申报人填写完整签字确认后报社区居委会,并提交申报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历证明、居住证、结婚证等资料复印件(验原件)。经社区公示无异议,相关部门核查通过后,申报对象的信息将被录入住房保障申报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

申报登记条件及地点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10元/月(1653元/月、1893元/月)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

(三)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办理了居住证,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人员。

(四)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就业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1年以上,办理了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人员。

   可以申请的筒子~~可别错过了哦!

发表于2013-07-26

新就业的大学生也可以申请???

发表于2013-07-26

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就业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1年以上,办理了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人员。

我就一个条件不符合 得赶紧去办了

发表于2013-07-26

  以后条件好了 会不会被赶出来呢??

发表于2013-07-26
引用:一半屌丝一半仙在2013-07-26 16:53:59写道:
4楼

   以后条件好了 会不会被赶出来呢??

  先申请到了再说

发表于2013-07-26

额 买了房了 不然也申请一套出租 哈哈!

发表于2013-07-29
引用:宅家小七在2013-07-26 17:03:37写道:
6楼

 额 买了房了 不然也申请一套出租 哈哈!

 缺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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