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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送”黄了 该怎么办呢??

发表于2013-06-25

   去年8月份长沙市民张杰明为了孩子读书,在雨花亭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开发商承诺买房就送,然而最近张杰明去办理手续时却发现孩子根本入不了学。

  上午,数百名跟张杰明同样遭遇的家长将售楼大厅围堵,要讨个说法。

  

长沙市雨花亭,业主们在销售大厅内举着横幅抗议开发商未能兑现的承诺。


事件回顾:

  业主的房子是去年8月份买的,当时房价是每平方米9000元。“开发商承诺说,买了房子后小孩就可以在砂子塘读书了。”

因觉着是名校,刚好小孩就要上了,业主马上付了全款买下了一套36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当时开发商提供了一份文件,文件里明确写道“该项目每个实际居住产权户名下的子女均可就读砂子塘万博汇。”这样的政策吸引了不少业主购买。

而今年5月份,有业主去办理手续的时候却遭到了的拒绝,也特意前往砂子塘打听了一下,同样被告知根本没这回事。


幕后:这是幌子

随后小区负责人,一名自称营销总监的男子周海波说,今天来的都是小区1号栋的部分业主,1号栋共有840户。

周海波称,2012年5月8日雨花区局下发通知,明确规定该辖区单身公寓原则上不能作为的依据。“因为1号栋都是单身公寓,属于商用楼而并非住宅。”

现场业主表示,“2012年8月份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公布此则通知,而且继续打着‘买房可以送’的幌子进行宣传。”对于现场业主的质疑,周海波称将协调解决。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内发现,“30-65平方米,名校环绕的青春,有砂子塘”这样的广告语几乎随处可见。而在售楼大厅里,“每个实际居住产权户名下的子女均可就读”的宣传册也依然竖立在显眼处。


相关政策

单身公寓不能作为依据

随后从网上查找到一份《2012年秋季雨花区局招生范围公示》的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原则上不能作为的依据。方了解到,如今有些项目在报建的时候是单身公寓,根本不具备“房”的资格。对于上百业主子女不能正常的问题,雨花区局和雨花亭街道办事处均称正在协商处理。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律师表示,“辖区单身公寓不能作为的依据”的文件早在2012年5月下发,开发商并没有及时向购房者通知政策的更改,而是继续打着“买房送”的幌子进行宣传,存在刻意隐瞒事实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房,或者向开发商索赔。



发表于2013-06-25

索赔吧··不然还能怎样 估计退房时难了

发表于2013-06-25

NND 别人花了那么多钱买房 还要这样忽悠别人 开发商真TM的没良心

发表于2013-06-25
引用:睡到自然醒额 在2013-06-25 10:15:43写道:原帖
NND 别人花了那么多钱买房 还要这样忽悠别人 开发商真TM的没良心

 额·难道你被骗了 如此愤怒

发表于2013-06-25
引用:武酸酸 在2013-06-25 10:16:12写道:原帖
引用:睡到自然醒额 在2013-06-25 10:15:43写道:原帖
NND 别人花了那么多钱买房 还要这样忽悠别人 开发商真TM的没良心

额·难道你被骗了 如此愤怒

 我是愤愤不平 替这些业主感到愤怒

发表于2013-06-25

自认倒霉了 开发商这种玩笑也能开吗??

发表于2013-06-25

就当投资吧

发表于2013-06-25

退房 坚决退房 哪有这么忽悠人的

发表于2013-06-26
引用:冷月0312 在2013-06-25 16:54:05写道:原帖
退房 坚决退房 哪有这么忽悠人的

 是我我也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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