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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震致房子倒塌 天骄的业主你认为房贷是否还要继续还?

发表于2013-04-25

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发生了7.0级地震 ,这场地震摧毁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据报道,参与救援的空军人士称:“看到老房子损毁严重,震中区域大概50%房屋倒塌。”

  不少网友肯定跟我一样有疑惑:房子没了还要还贷吗?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还要继续还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月供?


人在房子没了,月供还要继续


  韦用文律师解释,“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 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才行。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 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停止月供。

  我在想,雅安的老百姓本来就受灾,有的一生可能就只能买上一套房子的人,现在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而且,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该如何索赔呢?那么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的损失了吗???


 房子在人没了,房子变为遗产

  

  这种情况,韦律师解释,人死了房产还在,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 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 不禁止。

  这个情况还可以理解,至少继承人继承了房子,房贷理应由他来还



有网友提出:

  按照合同,如果我不继续月供了,银行就有权没收我的房产。好,我现在就不供了,请你没收!这样可以么??

        

律师解答:

  根据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是房屋按揭贷款的抵押物,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贷 款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仍未清偿部分的贷款,借款人仍有义务偿还,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借款 人追偿。

  也就是说,房屋只是抵押物,抵押物不存在了,银行是有权利对借款人的债务进行追讨的。如果借款人不继续还月供,那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将会上黑名单。


今日话题:

   地震房子倒塌,你觉得贷款买房的人还应该还贷吗?

   房子没了还要还贷在你看来是不是觉得太不人性化了呢?

   你觉得这样的情况国家应该怎么处理呢??


发表于2013-04-25

国家要是不补助的话··那真心没人性了~

发表于2013-04-25

还想知道··要是灾后重建的话··他们住房子是免费的 还是要出一部分钱的呢?

发表于2013-04-25
引用:加大码路 在2013-04-25 14:35:16写道:原帖
还想知道··要是灾后重建的话··他们住房子是免费的 还是要出一部分钱的呢?

 免费的吧·谁还出的起钱买房咯

发表于2013-04-25

我觉得不应该继续还贷了·或者说减掉一部分贷款··

发表于2013-04-25

那要是两口子的·丈夫或者妻子遇难了··剩下一个人去还贷 岂不是很艰难?一点都不根据实际情况去定

发表于2013-04-25

房子塌了,房子所在的地皮地没到期?地属于谁的?是这些房主的吗?

发表于2013-04-25

根据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及地下的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此推论产生地震的能源也属于国家,赔偿责任也应由国家承担。

发表于2013-04-25

房子是抵押物,抵押物没了,就无所谓了吧,不交。。。就让他们收房呗。。。难道还要收命么。。。不过银行也好可怜,便宜房产商了。。。房产商至少应该承担一点吧

发表于2013-04-25
引用:半支烟jason 在2013-04-25 14:43:02写道:原帖
房子是抵押物,抵押物没了,就无所谓了吧,不交。。。就让他们收房呗。。。难道还要收命么。。。不过银行也好可怜,便宜房产商了。。。房产商至少应该承担一点吧

 就应该让开发商之类的承担!看他们以后修房子修不修结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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