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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费不让欠缴,不打折扣,那物业服务也不能马虎

发表于2011-08-10

物业服务就同样不许打折,部分物业服务项目也同样不能推诿延期提供服务,否则我们业主不接受!广大业主,是吗?广大邻居,请我们共同关注以下问题:

1、物业公司足额收费后,你看到、感受到物业公司在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中,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打折扣了多少?

2、如果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打折扣了,物业公司是否应该退一部分全额收取的物业费?

3、如果今后物业公司不提供相应的优质物业服务,是否应该对今后的物业费也打相应的折扣。看看我们5栋2个单元66户只要一个物业员工,而且只要不足900元的工资,靠捡垃圾才能生存(黑心),而我们鸿江苑5栋66户每月要缴纳(1户133平方米多些X每平方米物业收费1.5元=200元每户X66户=5栋每月交纳13200元,电梯广告费就不算了。)我们是否应该在冬季不热的时候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类似力量后争取我们的权益?

物业费不打折,物业服务也不能打折!

发表于2011-08-11
支持@
发表于2011-08-16

支持啊 正解啊

 

 

 

www.c9c9gua.com

发表于2011-08-16

打击哦~~~~

发表于2012-01-08
讲的很有道理!
发表于2012-01-11

管理真的太差了!

发表于2012-05-09

蛮横的物业,好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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