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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有好下场 11套拖欠尾款2200余万元 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9-18

因受房屋限购条款限制无法直接购房。自去年10月份起,31岁的张金凤开始借用亲友及他人身份证,以中介公司我爱我家做居间服务开始买房。

买房时,张金凤先称现金不足,先付三分之一房款作首付,然后在中介公司的承诺保障下,由卖房人将房子先行过户。房产过户后,张金凤本应利用该房产抵押贷款用来支付尾款,可她没有这么做,反而是用这笔钱新购其他房产。

据了解,张金凤共从9人处买了11套房产,共欠尾款2200余万元。

因不能及时拿到卖房尾款,多名卖房人报案,没有好下场!!!!!





发表于2013-09-18

  他也炒得太猛了`

发表于2013-09-18

讨厌者

发表于2013-09-18

这个要判刑还是只赔款就可以啦?

发表于2013-09-18
引用:kelly胡小样在2013-09-18 10:34:47写道:
4楼

这个要判刑还是只赔款就可以啦?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应该只要赔钱就可以了。

发表于2013-09-18
引用:宅家小七在2013-09-18 10:33:53写道:
2楼

  他也炒得太猛了`

  是的,11套啊,难怪中国这么多人没有房子住,都在这些人手里。

发表于2013-09-18

不是限购什么吗?怎么可以有这么多?

发表于2013-09-18

长沙不晓得有没有这样的人~

发表于2013-09-18
引用:武酸酸在2013-09-18 10:37:49写道:
8楼

长沙不晓得有没有这样的人~

  每个城市都会有

发表于2013-09-18

  希望有房子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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