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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徐果林:国36条昭示经济增长转向将成高房价克星

发表于2010-05-24

日前国内媒体正式公布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用36条的篇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至参与国际竞争。只要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民间资本就可进入,并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这一政策的出台,笔者分析,主观上不排除让民间资本为难以为继的政府4万亿投资接力,以保GDP的持续可增长性的思路,但客观上定能在启动内需,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抑制市场投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自1978年启动的改革开放,迄今已完成30年一个周期的历程,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累积了不少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麻烦与矛盾。由于三十年的“摸着石头过河”,加上长期不停顿的政府投资拉动及货币刺激,使得市场经济失去主动调整和优胜劣汰的机会,经济增长步入了高能耗、高污染、高过剩的怪圈,带来经济结构的严重失衡,一旦遇上全球金融危机,出口主导型经济立马受阻,投资拉动无以能继,经济增长危局立现。同时被股市融资救活的国企也变成行业内的垄断和寡头利益集团,严重挤压民间资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加深社会贫富的日益分化,内需经济久靡不振,相反,被高度垄断的社会富余资本因缺乏投资渠道而四处流窜,相继在资源、能源领域及楼市股市乃至农产品的大蒜上兴风作浪,加剧了经济的震荡波动,民生深受其苦,继而演变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市场经济改革运行到这步田地,唯有再次实施转型才能化解累积的矛盾和问题,别无他途。摒弃粗放的GDP增长模式,主动接受市场调整,彻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是燃眉之急、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此时此刻,打破垄断壁垒,向国内民间资本开禁法律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领域,全面启动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时代和现实的不二选择。

面对国36条的出台与推行,人们仍在担心和怀疑的是,在2005年2月也曾推出一个鼓励和引导民资发展的“国36条”,但最终落得无终无果的结局,那么这次会不会重蹈覆辙?不会的。新“国36条”出台的背景不同了,政府投资拉动型经济受迫于全球金融危机,已经走进死胡同并走到悬崖边,尤其在当前被迫缩紧银根、收缩流动性以抑制通货膨胀的现实环境下,如果再不启动民资,再不发展民间经济,占人口多数的老百姓荷包就无法鼓起来,内需消费也就无法启动,中国经济就会死路一条,终被世界经济所淘汰。

当然,开放民资,转型经济,无可避免地将带来局部或行业经济的调整甚至停滞,但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调整是必需的,也是必要的,没有调整,就没有优胜劣汰,没有优胜劣汰的经济,必然导致高能耗、高污染、高过剩的结局。其实,启动民间经济带来结构调整的效应,已经提前在股市有所反应,“春江水暖鸭先知”,楼市也在亦步亦趋。国36条给楼市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开闸分流社会贫富悬殊的富余资本,从源头抑制资本的胡作非为及四处流窜的投机炒房行为。

国36条的出台,将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如果说,过去的30年是“发展是硬道理”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30年,那么,未来的30年必定是科学均衡发展和“对内开放、对外搞活”的30年。从长远看,国36条或将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开启未来30年中国“藏富于民”经济转型之路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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