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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缴公积金,除了买房还能免税!

发表于2016-07-21

来源:[专一网]

月月缴住房公积金,你对它的好处有多了解?还只存在在买房有好处的了解层面吗?第一,缴公积金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职工个人缴纳



月月缴住房公积金,你对它的好处有多了解?还只存在在“买房有好处”的了解层面吗?
 
第一,缴公积金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国家规定,职工个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比例内可在税前列支,则意味着单位缴存实际增加了职工一块可支配性收入,职工缴存免除了一块个人所得税。因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增长,可看作为职工个人享受免税的可支配收入的增长。


第二,支撑住房消费。①买房冲房贷:当职工以贷款方式购房后,家庭财富结构中将增加较大的还贷压力,而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提取冲还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有效减轻购房成本压力。②付房租:有些城市放宽了无房户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使用,让暂无计划和能力购房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月、分季即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减轻了这一群体在城市的租房成本压力。


第三,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水平抵消通胀。住房公积金过去一直按照“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执行。2016年2月两部一行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开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按照“平存低贷”的利率执行,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惠及所有缴存者的政策红利。
将存款利率提高到一年期定期水平,按当前利率水平,当年缴存账户公积金利率从0.35%和1.1%提高到目前的1.5% ,收益分别提高3倍和近40%;同时住房公积金每年利息结转后自动计入本金形成复息。调整利息后可消除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给使用需求较大的缴费职工在贷款能力、使用额度更增加一块福利。对较少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职工而言,既互助性地支持了其他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又获得了自身比较合理的账户利息收入。
 
公积金的好处还是很实在的,但是,很多人有疑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性的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凡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遇以下情况,缴存单位需要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①单位漏缴的;②单位未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③单位欠缴或缓缴的;④政策调整需补缴的。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先与单位沟通,沟通未果的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会联系职工单位,督促单位履行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手续,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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