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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资40年产权的公寓好不好?

发表于2017-10-21
日前,省住建、国土、财政、商务、税务、银行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我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企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

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租赁公司,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开展房屋租赁业务。

在个人购房者的层面,鼓励个人购买存量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同时,安徽省还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力度。这个新政直接将合肥的公寓投资推上了风口。

前面提到的公寓一般都是40年产权公寓,相较于住宅的价格,40年产权公寓只是住宅价格的一半。这样一些政策的出台无疑不给我们带来了好消息,可是关于40年产权公寓到期怎么办,这个问题一直有着不同的说法。

最近在合肥政府直通车上的一条信息引起了小编的注意。
市民提问:想要购买公寓房,但又担心40年产权到期会被收回?根据上图显示官方的回答是:私人永久产权,不会收回的,目前为止没有办理过产权有超过40年的,如果超过应该是补交土地出让金。

今天小编去长沙中海环宇国际看了精装的公寓,才7字开头,果断入手一套。朋友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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