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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与万科方面就精装合同及维修基金问题的第二次协商纪实

发表于2010-12-13

时间:2010年12月13日18:50分

地点:芙蓉广场附近咖啡之翼咖啡厅

人物:万科长沙地区销售策划部负责人鲁女士;万科城销售部负责人刘卓先生,某某。

天气:小雨

 

首先说明:我这次也是被他们陡然的约出来一起座谈的(估计是昨天留的负责人是我的电话的原因)。我某某以人格保证没有收万科任何好处,当然,除了这顿饭,想到也是出自我们业主的血汗钱,我就作死的吃了一顿!

做此声明是想接下来的报道让大家相信某某是绝对客观公正的记录的。

 

首先,某某谨代表万科城的业主还是提出了以下问题:

(1)我们必须要精装合同,这个怎么解决?

(2)多出来的维修基金10元/平米,怎么解决?

 

这是老生常谈的两个问题,但也是我们今天坐下来协商的意义所在。就此,万科长沙地区销售策划部负责人鲁女士严厉的批评了刘卓先生他们团队办事方式并对我们业主进行了道歉(当然,这些我只是为了报道的真实性而记录,至于大家怎么想是大家的自由)。

重点是在回复上,鲁女士就123栋拿精装合同及我们4,14,15号栋拿毛坯合同+装修委托协议这个现状给了解释和答复:

(1)从万科城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方面:官方公示123栋的精装合同及我们的毛坯合同及装修委托协议,以便业主鉴别,精装合同其实就是毛坯合同+装修委托协议,条款一摸一样,只是时间不同(这段话是鲁女士说的,某某不负责)不过大家可以借123栋业主邻居的合同瞧瞧核实一下。

(2)从政府政策方面:明天他们将会以政府协商,在房管局材料备存上将我们的装修委托协议补充备存进去,即以前只备存购房合同,精装合同就备存精装,毛坯合同就备存毛坯,现在他们去协商把装修委托协议备存进去,即让政府机构承认我们的精装

然后就我们提出的问题,关于维修基金,还是老回答,用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抵掉。

 

(以上内容原意上绝对没有杜撰,字句上可能有所出入,毕竟某某没有带录音设备)

对于这次协商,某某给出的答复是,某某只能代表业主提出我们的要求与想法,但某某不可越权去代表业主给予答复,毕竟万一以后有什么问题,大家来砸某某家怎么办,呵呵~~~

所以某某只是客观的向大家报道了这次协商的内容,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跟帖发言,某某是不会被几根鸡腿收买滴,呵呵!!!

发表于2010-12-13
先顶在看
发表于2010-12-13

楼主辛苦了!!

看完后我有两个问题:
1.怎么确认他们是否帮我们已经备案进去了
2.既然已经备案精装修,为什么还要按毛坯的维修基金收费。

发表于2010-12-13

以后装修出了问题和万科有没有关系呢?

或者只能找委托的装修公司,万科就和这个撇清楚了呢?

发表于2010-12-13

先顶,搂住辛苦了!

在下关心的问题,假如精装到时候出了问题,我们业主可不可以依据备案的精装修协议(假如已经备案)进行维权?

当委托协议于毛坯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我觉得毛坯房合同的法律效力优先。

委托装修协议里面没有写委托装修的价款是多少钱,也没有写违约责任。

据我所知,关于10块钱的《物业协议》里有这样的条款:

 1.甲方所开发的该房屋交楼标准为毛坯,经乙方委托后改成精装修交楼,精装标准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在乙方足额缴纳所购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的前提下,甲方经与乙方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甲方同意代替乙方缴纳部分物业管理费

3.该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签署后,放弃一切投诉、网络发帖等行为。

以上3条由已经签过字的人转述。

《物业协议》的这些条款相当于是对‘我们购买的是毛坯房’这个说法有意强调确认。是对毛坯房合同的再次肯定。

 

对以上所列,深感担忧。请大家也考虑一下。

发表于2010-12-13
发表于2010-12-13
发表于2010-12-13

说句实话,专业方面的东西我们很多业主都不是很清楚

相信在大多数人看来,重新签订精装修合同是大家最安心也是最稳妥的办法。

发表于2010-12-13

六七千买毛坯,万科开恩送精装

搞半天我们签的是这样一个合同,真不知道以后会造成什么影响。

 

发表于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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