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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烦这样的:男女朋友买房,还唧唧歪歪钱和房产证上名字的事情

发表于2013-09-25

刚看还觉得新鲜,现在越看越烦。

我觉得:
要是不放心对方,干脆就不要买房子结婚。
要是既然放心,那就先领结婚证再买房子。领结婚证不需要首付吧?
或者就干脆个人出首付,以个人名义买房。

那些结婚证不肯先跟对方领,又只出一点点钱还要占有新买房子一半的傻女人/男人们,趁早入土吧。

我的主张就是别唧唧歪歪了,要么先去领结婚证,要么就直接分手。

发表于2013-09-25

这个有点过激了吧

发表于2013-09-25

写两个人的名字就两个人还房贷噻 一个人的就一个人还噻

发表于2013-09-25

额,不出钱的话可以不写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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